前 言
為貫徹落實國家加快發展電動汽車的方針政策,推進浙江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編制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 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制訂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 年)》,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規〔2015〕199 號),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在總結國內外電動汽車的使用、發展現狀及相關方面的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結合浙江省社會、經濟發展的地方特點,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規范。
本規范共分六章,主要技術內容:1 總則;2 術語;3 基本規定;4 充電設施配置;5 電氣設計;6 建筑與通風空調。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的實施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范屬首次編制,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相關資料寄送至: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48 號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郵政編碼:310028)。
主 編 單 位: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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